写博客就要24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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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新的精神,一块学习一下,虽然目前只有走在全国前列线的东方明珠上海市率先实施,但其他地区也不应该落后,要提前做好实施的准备。
这个精神的主要内容是:独立域名博客均需专项备案。什么叫专项备案呢?就是“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什么叫电子公告服务呢?是这样的:“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博客虽然没有直接列出来,但留言板后面有个“等”字,这个美妙的汉字包括了一切可能不被前面几种包含的东西。可以想见,今后这个“等”字还会有其他外延添加进来,不断增强这句话的内涵。
开展这种服务需要什么条件呢?该规定列出了四条,前三条基本是技术的。但是,第三条也挺不容易的,它要求“有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虚拟主机来说,顶多能有点Log,但用户在你的Blog上干什么事,就要全看Blog系统的记录了,不知道Wordpress记录是否详尽,本站这个NucleusCMS就很不全面,基本只有login信息。
第四条是说要有专人,“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这起码要求有2个人,24小时听候召唤。否则就不行。这个有效管理就是这样要求的,虽然大多数的个人Blog站点运行都挺正常的。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最好就是:
如果你关闭评论,不如不开博客,自己在word里写好,然后发给朋友,大家出来讨论也是可以的嘛,你说是伐?!
这个精神的主要内容是:独立域名博客均需专项备案。什么叫专项备案呢?就是“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什么叫电子公告服务呢?是这样的:“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博客虽然没有直接列出来,但留言板后面有个“等”字,这个美妙的汉字包括了一切可能不被前面几种包含的东西。可以想见,今后这个“等”字还会有其他外延添加进来,不断增强这句话的内涵。
开展这种服务需要什么条件呢?该规定列出了四条,前三条基本是技术的。但是,第三条也挺不容易的,它要求“有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虚拟主机来说,顶多能有点Log,但用户在你的Blog上干什么事,就要全看Blog系统的记录了,不知道Wordpress记录是否详尽,本站这个NucleusCMS就很不全面,基本只有login信息。
第四条是说要有专人,“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这起码要求有2个人,24小时听候召唤。否则就不行。这个有效管理就是这样要求的,虽然大多数的个人Blog站点运行都挺正常的。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最好就是:
如果你关闭评论,不如不开博客,自己在word里写好,然后发给朋友,大家出来讨论也是可以的嘛,你说是伐?!
评论
fxl:
国内没法呆了,出国,出国。
lyman:
带附件的 email 发起来怕也越来越难了吧
于 2007-07-20 13:55:43 发表,来自:http://lymanrb.blogspot.com
zousuepr:
不是哦,理解错了,所谓的“24小时”是指24小时都在线监管自己博客上的评论。晚上电费半价嘛,比白天12小时两个人各看着省电,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家为我们考虑,省钱~
于 2007-07-20 14:03:56 发表,来自:http://www.dwgoogle.cn/
cathayan:
24小时,就是短了2小时,长的四小时,我基本是可以做到的~~
于 2007-07-20 14:28:37 发表,来自:http://blog.cathayan.org/member/1
bark:
哦?邮件的事情偶还没完全领会,咋又有新政策了呢。唉,智商低跟不上新变化啊。我还是准备准备赶紧退休
于 2007-07-20 15:29:14 发表,来自:http://bark.blog.sohu.com
huzhenghui37:
还好我早就把Blog搬到dreamhost上了。
于 2007-07-20 16:07:10 发表,来自:http://huzhenghui37.net
cathayan:
最新动向,单是域名的也要如此处理!!!
于 2007-07-20 16:12:13 发表,来自:http://blog.cathayan.org/member/1
Aether:
据说三人以上的聚会需要报批?
Klaith:
刚写完文章一看,你文中唯一的一个链接已经 404 了……
于 2007-07-20 18:47:01 发表,来自:http://blog.klaith.net/
Herq:
Fermi:
似乎应该是“侬刚对伐”……
Calon:
估计只有老虎庙才能够写 blog 了
于 2007-07-20 19:38:48 发表,来自:http://calon.weblogs.us/
copyliu:
算了,我还是找个机会吧域名空间统统转出国外了
于 2007-07-20 19:40:58 发表,来自:http://www.copyliu.cn
zousuepr:
这个空间也被和谐掉了,我想骂人了!忍住~
于 2007-07-20 23:34:47 发表,来自:http://www.dwgoogle.cn/
Justso:
别以为你用word就没人治你了,出来聊超过三个人属于聚众,超过五个人属于非法集会,照样有公安治你。
哈哈哈
哈哈哈
zola:
gmail也要被GFW滴。
于 2007-07-21 01:01:37 发表,来自:http://www.zuola.com
zola:
手误,应该是写成email,一不小心把gmail当成email了。
我说的是aaazzzaaazzzaaazzzaaazzzaaazzz的事情。
我说的是aaazzzaaazzzaaazzzaaazzzaaazzz的事情。
于 2007-07-21 01:07:01 发表,来自:http://www.zuola.com
炎藤:
word博客哟?
好像很好的创意的呐
好像很好的创意的呐
Derove:
赶明儿咱也写写word博客
于 2007-07-21 07:45:26 发表,来自:http://blog.donews.com/derove/
鹤:
我最郁闷了。
刚刚买了bluehost的空间
才发现bluehost的主页被封了,而且转移域名手续庞杂,哎
刚刚买了bluehost的空间
才发现bluehost的主页被封了,而且转移域名手续庞杂,哎
于 2007-07-21 12:03:44 发表,来自:http://cranew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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