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新法则--功能不再重要
作者认为现在功能并不重要,而用户体验的时代已经到来。在这个时代里10个基本法则是:
- 更多的功能并不好;
- 增加功能不会让事情更容易;
- 让用户迷惑是毁掉业务的终级手段;
- 风格很关键;
- 只有在一项功能可以提升用户体验时才加上它;
- 任何需要学习的功能都只会吸引一小部分用户;
- 无用的功能不止是无用,它会破坏易用性;
- 用户不会关心技术,他们只想知道产品能做什么;
- 忘掉关键功能,关注最重要的用户体验;
- 简洁很难,因此少就是多。
评论
Vingel:
najja:
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
keep it simple, stupid
guest:
6. 任何需要学习的功能都只会吸引一小部分用户
这点让人产生的疑心把剩下那些条貌似的道理全都摧毁了。
不知道资讯专家有没有感受到,其实目前那些富有创造力的网站的很多用户,都是被需要学习的功能吸引或者留住的,特别是年轻的用户。ipod的成功也不会因为是它的功能比其它的mp3 player精简了,而是因为它的每个细节的功能都做得很好。
guest:
比如Bush就不会用iPod
ken:
Great!
我几乎把这篇文章设置成了我的首页。
饭团一统天下:
这段话看似很有道理,所以值得大家学习和思考,单纯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在许多场景都是适用的;尽管我们的手机现在天天更新换代,但是除了打电话和发短信以外,其他的功能很少被用及,饭团自己的SE K700,第三常用的功能居然是摄像功能附带的那个“灯”,可以用来当小型手电筒用;在这个层面上来说,简洁就是好
但是,如果作为商人,这样的思路则近似在谋杀自己的发展。
其一,功能众多也许用不上,但销售方面却是一大考虑因素,许多人在买东西的时候会不自觉地考虑这个那个功能(虽然95%都用不上),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功能就会觉得跟不上潮流或者不够完善,这种想法几乎无人能够免俗。电视里经常销售的那些数码相机+摄像机+MP3+DVD播放等等跟“十全大补丸”一样的怪物,懂行的人往往不会考虑,但是不可否认的人确实很多人被吸引甚至购买了,这也就达到了商人的销售目的。所以,很多时候,功能齐全并不是为了给大部分用户使用,而只是为了让他们购买
其二,作为商人,销售的并不是当前,还要考虑“当后”;所以几乎所有的商人都会不断地加入新功能,10项新功能里有一项能成为销售的有利因素甚至成为未来的主要功能,就是大获成功;为什么现在的手机都会带相机功能,2、3年前大部分可能都不会把这两者放在一起,可是现在要买不带相机的手机已经很难了
其三,功能的众多其实也就体现了个性,在什么东西都越来越讲个性的时候,光秃秃的东西就变得没有了个性(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有个别例外:例如饭团买了个Ipod shuffle,这个MP3最大的特点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收音机、彩屏、电话本、闹钟等都没有,甚至根本就没有显示屏,但的确个性十足,问题是,这东西只此一家,如果大家都是这样,就谈不上个性了)。对广大的用户来说,或多或少都会在基本功能之外有自己个性的一点;还是以饭团的K700手机为例,谁会想到那个手机可以当手电筒用的功能会这么重要呢?
所以,功能多并不是没用的,只不过体现的地方不一样罢了。扯远点,单纯和简洁虽然看起来是当前最好的,但却是扼杀发展的。就好像美国一直想把他们的价值观普及到全世界一样,如果全世界都跟美国一样信奉同样的东西用同样的方式做事,那也许会真的少很多战争;可惜那样的世界是很无趣的,没有发展动力的(是谁说过,战争是人类世界进步的主要推动力?),所以,事实上也是不可能发生的。
cathayan:
参照第4条,Style很重要。
鹰飞蓝天:
“任何需要学习的功能都只会吸引一小部分用户;”说法太绝对化了。
蓝色:
增加的功能要让用户能很快的掌握,增加体验,这样的功能多一些更好。
非常不同意第9条,偏激了
陈体滇:
功能和体验,相互依赖,要结合为一体,发挥作用。新体验没有新功能不行。多余的功能,可以作为后备。每项功能的实现要易操作。还有,操作本身也是体验,如果太容易,操作的体验就没有了。
wx:
你讲得全是设计原则
wx:
ipod赢在设计
David Hou:
只针对软件产品来说,以上十条是成立的/第六条并不十分绝对化,至少口气上不是.这条是属于“条件使用”类型
lichong:
说得有点道理,关键就是实用易用可靠和品位
matthewlewin:
这个关键词很到位:用户体验的时代。
Biglin:
比较同意这些观点。
McDawson:
参照第9条:
用户体验最重要,所以应该更加重视情感设计.
matthewlewin定义的这个关键词很到位。更愿意理解这里的体验是“主观体验”或感知(subjective per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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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原则,的确是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