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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知一二的人都会说,这不对吧,Linux用GPL许可协议发布,它的另一个称呼叫做“Copyleft”,完全同版权Copyright相对立。所以更常见的理解是GPL就是不要版权。
这是错误的,其实GPL不但不反对版权,而且它正建立在版权制度的基础之上。没有版权制度,GPL也就将无处立足。GPL只是版权的一种实现方式,正如微软要你交钱买一个许可,然后它不给你任何保证一样,GPL不要求金钱(要求也并非不可)却要求你同意任何对此软件的改变都要适用同样的许可,既不增加限制也不剥夺权利。没有版权制度,作者就不能实施对自己作品的权利,也就无所谓什么许可、哪种协议了。
在用Linux的人群中,有钱却追求自由非用Linux不可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没有Linux,也许他们会写个Minux/Ninux。而对更大多数人来说,不愿交微软税的意图是很显然的。但不交这个税,可以有两种作法,一种是不用微软的东西,一种是盗版。
盗版是违背常人的道德立场的,毕竟微软作为一家公司,总是为他们的作品付出过很大劳动的,为微软工作的人也不是什么也不干的,不付出就使用人家的劳动成果,这在哪里都说不过去。虽然盖茨说的“偷”很难听,但我们得承认,他没有说错。
用Linux是这两难境地中的最后选择。我们不能选择不用软件,Linux就是我们的救星。它一样能完全我们通常用Windows完成的工作。虽然在Windows占垄断地位的现实中,它不能完全完成所有的工作,但在人同环境的互相妥协中,它是能走出一条路来的。
所以最想保护知识产权的人,比如盖茨和鲍尔默,最不应该去打击Linux,更不应该打击使用Linux的人和行为,要知道,他们的作法实际上是对知识产权的极大尊重。
但他们经常打击Linux,经常抛出恐吓、不确定和怀疑的论调。另一方面,他们对盗版在一定程度上是纵容的,从Windows到开发工具。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理想主义的Linuxer们是最遵守制度的人,而从制度中获利最大的人只不过是在利用制度。
这个结论可以推而广之。
12/20/04 19:08:02,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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