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04。 cathayan.org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绝商业转载。
看到这个消息,真是大快人心,具体情况可以上水木清华BBS看清华特快版。同学们的意见是一边倒的支持这个行为,哪怕被告是自己的母校。事情的起因是校医院草菅人命,对病人完全不负责,只凭着胆大,就把别人肚子拉开,在没有办法的时候还把开着肚皮的病人凉在手术台上。这种事情岂可不告?
其实类似的情节在清华校医院已经多次发生。每隔一段时间,BBS上就会有一次声讨校医院的举动,但每次都不了了之。这次这位法学院的同学直接告到了海淀人民法院,可谓是最正确的办法。诉讼请求很简单,只要求道歉和赔偿1万元。
由此想起我的一位同学,踢球伤了脚,疼得厉害,在校医院求大夫给拍张片子看看,这位大夫就是不让拍,连着几天去求他们都不管。最后过了两周,还疼,只好自己到北医三院拍了片子,才发现原来是骨折,但经过两周时间已经长上了一些,没办法了。幸亏在脚上,影响不大。
每个国有单位都有类似的问题,单位里总是有一些人或部门早已经让人痛恨不已,每人都同他们吵架,都骂他们,可他们兀自挺立不倒,一直坚守在岗位上,甚至步步高升的也不少见。
现在终于有人用公开的理性的办法就挑战这种惯性,不论如何,祝他成功,让后来的学弟们再也不必担心把手或脚或小命丢在校医院里。
06/11/04 00:58:00,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社会
1条评论
I am watching and will delete all s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