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03。 cathayan.org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绝商业转载。
Slashdot报道说SCO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词,其中声称Linux所遵从的
GPL协议是无效的,进而又提出它违反了美国宪法和版权法,所以钱是一定要掏的。
在网友的反应中,首先认定了GPL协议绝对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现任),它是一种在软件行业广泛使用的协议的一种,是发行者同用户达成的一个协议,只要你用它,就可认定你承认它。否则你可以不用。而其中最重要的条款是要用户保证任何基于它的作品(哪怕是用了一行代码)都必须用GPL来发布。SCO害怕的就是这个,因为它一样曾经发行过Linux,并且现在在它的FTP上还有下载。
当然了,最大的混蛋公司就是国内的那些Linux公司,他们从不公布任何源代码,但它们确实用了Linux及其他GPL软件。
10/29/03 08:03:00,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杂七杂八
I am watching and will delete all s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