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欧盟部长理事会
强行通过了软件专利法案,大的软件公司都很高兴,小公司或个人或开源界都很不高兴,几大开源组织都在当天把主页变成全黑以示抗议。而主服务器设在匈牙利的
Mplayer更是至今都是黑色。
当然,软件专利在美国已经是事实,我们正可以从中看到软件专利的荒谬。2004年4月27日,微软获得了一项
专利:按时间不同按下硬件按钮以启动程序的专利。很玄吧,其实很简单,就是点击鼠标,间隔较短时间或较长时间,一下或两下,或多下,这都是美国常用律师术语,模糊不清而无所不包。换句话说,如果微软愿意,它现在可以向全世界所有软件公司,所有计算机用户发律师函,要求支付专利使用费。
当然,微软没有这么做。这也可以理解,微软申请这样的专利也许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自己成为觊觎它那几百亿闲钱的人的目标。
软件专利之所以经常受到反对,比如现在欧洲议会正要求欧盟理事会重审这个法案,是基于一个简单的事实,软件专利不同于实物专利,它有一定的思想性,而最基本的版权原则之一是保护实现方式,不保护思想。当然,这其中的界限很难区分。但不也是完全无法区分。比如现在大家都用的即时通讯软件,MSN什么的,你会很自然地想知道你的聊天对像现在正在做什么,你希望软件能显示他/她正在无聊,正在发呆,正在敲字,很正常的想法。这是这个想法,也同样是微软的专利,如果其他的QQ/ICQ/Yahoo想实现这个功能的话,就要冒被微软告的风险--这个领域里,我估计微软会乐意这样做。专利应该保护什么,它应该保护实现的方式,比如怎么判断用户在做什么,以及如何把这个状态通知给聊天对像的方法。
想法就是想法,很多情况下,思想只有一种。比如聊天状态,一种想法是“我想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想法?没有了,只有“我不想知道”。现在这想法是专利,你就只有白想了。又比如写小说的,无非悲剧喜剧,要是“写一个让人乐的故事”这个想法成为专利,我们岂不是只能看到很少的笑话么?世界又会变得多么无聊?
通过这种法案的人当然有他们的考虑,这样可以保护大的软件公司,让他们用一种想法就大大地赚钱。这种思路对拥有大型软件公司的国家当然有利,但对于没有这个产业的或是只有小公司或个人作坊,产业不成规模的国家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在欧洲也有3个国家投了
反对票。往大里说,这其实是先进国家保护自己的先进地位,打压其他后进的方法,正如100年前的先进国家今天还是先进,而100年来也很少有国家从后进走向先进。
国内也许正有人同Mplayer联系,把他们的主服务器放到中国来,但我担心管事的人在这个问题上未必挡得住美欧的压力。倒是索马里一类国家应该是首选,派美军去都不一定理啊: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