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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装着身份证的包丢了,报案。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
2002年3月,拿到新身份证。
2003年5月,有人拿丢掉的旧身份证在1天之内办了3个连号的全球通。
2003年9月,有人拿旧身份证办了一个联通手机号。
2004年3月,有人拿旧身份证又办了一个联通手机号。
2004年10月,去西直门移动营业厅办事,被告知欠费,一切业务不予办理。
打电话给清欠中心,被接电话的小姐嘲笑,痛斥之后道歉。告诉必须提供公安局的证明供他们调查用。
打电话给当年报案的外地派出所,说这么长时间记录不一定能保留。
打电话给办新身份证的北京派出所,被告知补办身分证不須任何声明,只须说明身分证已经丢失,所以也很难开什么证明。
如果你拿到了证明,移动号称还要进行调查,调查清楚之前不能办理业务。
事情的根源是小偷偷了包。最大的麻烦在于移动办要交钱业务却不审查这个人的身份,给客户造成巨大的麻烦也不想办法,虽然他们也不会主动上法庭告(那样他们就得举证),可对于真正想用业务的人真是个不小的麻烦。
最狠的是小偷,你去移动办也就罢了,干嘛还要办联通的?一条路也不留。也许还有小灵通,还注册了欠债的公司?
居民身分的最后保证单位──公安局也不一定能给你证明。
这是一个互相联系的世界,却处处断线。
结论:永远不要再丢身分证。丢了就当场开公安局的证明,开N份,一份自己留着,一份给移动,一份给联通,一份给电信,再给工商局,税务局等各1份。只是不知道他们都有没有这个业务,至少这些只顾赚钱的通信公司们是没有的。
10/24/04 17:23:43,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杂七杂八
9条评论
刚丢了,马上就要高考,完了。明年吧~~~
我狂晕 于 01/25/05 19:45:0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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