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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次看到这个说法:超前半步。这一次看到的是刘永行说的。他自称就是超前半步。并解释说超前一步容易被绊倒,完全不超前就赚不着钱。并且他自认也多有违规的记录。比如国家规定不允许私营企业雇工超过8人,他就雇100多人。正像柳传志在央视上也说过,他干过走私。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一步还是半步。
而这两位老总都青眼有加的一位大侠,孙大午,其实是典型的超前半步,他不干明显的坏事,或明显的同法律过不去的事。但他也突破了一些框框。但偏偏是善意的突破却招来老大的麻烦,他非法集资,但没有扰乱市场秩序。像他这样被抓而走私不被抓的情况,其实差别不就在低不低头么?偏偏孙大午从来不低头。
刘永行也自称不低头,一般不走门路,总是在国家扶持的方向上前进。其实说得容易,想让国家扶持的人多了,为什么只有刘氏可以赚几十亿却只交很少的税?
也许被绊倒了就叫一步,没被绊倒就叫半步。
01/13/04 00:01:00,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社会
2条评论
在中国的环境下,法制本来就很模糊,执法更加模糊,出不出线,本来就是没准儿的事。如果完全照规则做生意,那也没钱可赚了,还是给人打工安全。
前两天给barb发了一个电邮,也不知道收到没有。侠女和烟花三月都收到啦,也看过读过了。非常感谢。
jun 于 01/13/04 23:27:0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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