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06。 cathayan.org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绝商业转载。
如果一个词太通用的话,似乎就不能当作商标了。所以Google一直反对把Google当作一个通用的词汇,今天
Google官方Blog发表文章专门讲解了“Google”的语法问题。
原则上Google是个商标,是要保护的品牌,所以Google这个词只能用于指代Google公司或其服务。
名词用法:Google很酷啊。
律师评价:好,非常好。这里指的是Google公司。
动词用法:我在Google.com上面Google了他,很有趣。
律师评价:还可以吧,起码指的是在Google.com上面搜索。正如韦氏字典说的:“Google”指的就是用Google搜索引擎在WWW上查找信息。
动词用法:我在Yahoo上Google了他,很有趣。
律师评价:错,非常非常错。你只能在Google的搜索引擎上面Google。如果要用Google对手的服务,请使用“Search搜索”一词。
总而言之我的理解就是除非和Google公司联系在一起,“Google”将不是一个词。
10/26/06 09:04:28,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杂七杂八
4条评论
Blogspot又ban了...
Fermi 于 10/26/06 11:40:05 发表.
I am watching and will delete all s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