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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D尚未正式发布,人家不说也算不得错。IT业者当然多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Gates除外),但GPL当年也是由一位法学专家起草的,而FSF现在仍有一位法律顾问,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我想在法学方面他比这里所有人都更权威些。有本书叫做“free as in freedom”,最近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了影印版,但这本书本身也是GPL的,可以从网上查到。其中提及GPL时说它LOCK了软件,让它变成communal ownership,或者叫做digital commons。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相信它多一些。关于Stallman在美国的反响,你也可以在此书中略见一二》》》
GPL绝不是让你放弃版权,它仍然保护你的版权,但在此前提下它提供一种自由的许可证,你可以自由选用。
Linux确实不是GNU作品,但它也没有在成名前沉默10年。它91年刚出现,也许你是在2001年才知道它,但业界不是,世界上更不是。Linus放到网上的第一版在一周内吸引了上千人试用,约有100人提出了修改意见或自己的代码。
GPL从来不是什么合同,它只是一个copyright license,它不强制你使用,因为你完全可以不使用,但是你使用了,当然就当你已经认可了这个条款;当你引用其中的内容,当然也认为你承认它的约束,否则你不要用好了。所有GPL约束下的软件都有“版权所有者”,其中一部分是FSF,如果你不遵守这个约束,它的版权所有者起码有权要求你停止使用它的东西。当然也只有版权所有者有这个权利。GPL当然是在遵守法律(起码是美国法律)的前提下产生的使用的,这一点不必担心。事实上它要求所有可能带来版权或专利纠纷的东西不要使用这个许可。
再说回来,Stallman干这个东西有很强的信念或者说理想在里面,同样的信念也是众多开发者的原动力。理想和信念虽然不一定能挡住恶毒的攻击,但理想必然是大毁灭之后唯一可以留存的东西。单就它已经改变了世界技术格局的成就来看,大可不必担心它的未来。反倒是它让我们思考:知识产权意味着什么?自由是意味着什么?
你真是充满矛盾。你用电脑听歌/游戏/打简历找工作,更不用说还敲点字赚点搞费,早就脱离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光它带给你的娱乐价值就很难估算了。说不定你再私下刻了光盘传给你的朋友们,那就更是版权法打击的对象了。连盖茨都说,那叫“偷”。
linux是否免费,同微软是否存在无关,而同所有这些软件公司所使用的产业模式有关。stallman一直讲的一个故事是他怎样对一个卡纸的施乐打印驱动束手无策。linus本人更是从无感受到微软的力量,他只是觉得商业版的UNIX不能装在PC机上,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开发一个可以装在PC机上的类UNIX系统,而互联网帮了他的大忙。至于他不曾放弃版权,我想那已经只剩下一个署名的人身权利,所有财产权他都事实上已经声明放弃了,看一看GPL就很清楚了。并且这个GPL用了这也有快20年了,它是一条不归路,按它声明的软件是不可能再收回去了。
至于linux是否安全,我想起码它比win系列安全不少。这也有统计数字。不要只看几个微软资助的报告就跟着它瞎说。事实是如果你用linux,那你不用装防毒软件,而防火墙它也有很现成的东西,你要担心的事情要少得多。
10/08/03 04:11:00,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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