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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真是有进步,有些东西敢立法写出来了,并且不再关小黑屋,而是
罚你10万块。但似乎没有说明白,我第一天报了,你罚10万;第二天我还报,是再罚10万呢?还是同一事件就不再罚了?还是干脆又打电话关小黑屋,有关人员永不录用?
记得米国有些案子,就是每天罚款多少,或者直接是法院的禁令,说不许就是不许,想再报先打官司打赢了再说。
现在国内的媒体确实很烂,负责的很少,想负责报道的估计都在媒体内负不了责。但如果因此就认定他们都是坏分子却也不妥,突发事件得不到传播,也许后果会更坏。比如昨天中午的地震,水木在有感觉30秒内发出第一条贴子,而大站最早的也有10分钟的延后,地震局的消息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消息传播不畅,人们不能及时做出反应,出了问题算谁的。
有位大牛以前就有文章说,文哥的一大极坏的后果就是领导们也包括普通人都再也不相信群众,尤其不相信他们的好意,不相信集体的智慧,就是那个collective wisdom。这都是运动中群众的表现造成的。所以现在群众就不能有任何集体活动,不能有任何可能引起他们活动的消息。就如
这个报道中说的:为维护社会利益,必须实行权力的集中,对公民权利和自由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这其中的逻辑就必须联系文哥才可以理解。
07/05/06 00:02:00,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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