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06。 cathayan.org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绝商业转载。
米国有个Public Patent Foundation,向US专利局提出一个审查,并出示了一些先例证据,证明JPEG这种格式不能再成为专利,US专利局日前认可这一证据,声明Forgent Networks宣称的
JPEG专利无效。好消息,据说Forgent再翻盘的机会不大了。
同时,
O'Reilly把Web2.0这个说法给注册成商标了,以后要用这个词,还得它同意才行。也算是好消息吧,以后没人拿这个无聊名词聒噪了。
05/27/06 21:10:31,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杂七杂八
2条评论
准确地说不是trademark,是service mark。无数人在爆骂Tim O'Reilly,还有人证实他是个自大狂,笑死了。
bb 于 05/28/06 18:25:51 发表.
I am watching and will delete all s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