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0/03。 cathayan.org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绝商业转载。
知识同人民币不一样,同恐怖主义不一样,和平均主义也没有特别的关系。知识之所以成为产权,是为了促进知识创造,并非为了让谁靠这个获利,这是所有版权法的基础。让所有人获利只是促进创造的一个手段,如果事实证明这个手段并不太有效,制定法律的人完全有必要也有责任换一个手段。事实证明,版权在促进创新方面的贡献是很可疑的,比如微软,创新很少的一个公司,活得却很成功,而创造Dos/GUI/Word/数据库等的人或公司都被它整得死去活来。
版权法是人造的,人也可以改变它。…………
正如世界卫生组织就支持巴西、印度、南非不付专利费生产那些治疗Aids的药物,而各大医药公司也相继对此行为默认了。中国政府很可能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一直容许一定程度的盗版。
最近更有事实证明,知识产权有时就是强盗,就如最近微软受到的浏览器插件诉讼,微软要赔5.2亿美元。那个专利申请于1994年,内容是说一种在分布式网络上通过调用外部程序显示内容的方法,它比版权还狠,它说的是一个方法,而不是一种实现,它实际上排除了你动脑筋的任何可能,写什么样的程序都会侵犯他的专利,只要是调用外部程序,这是促进创造还是强盗呢?最狠的还有美国的专利大王,曾经有一个“在生产线上用摄像机监控生产”专利,于是丰田和波音就只好向他交专利费。最近欧洲也要通过软件专利法,遭到很多反对,只好推迟。
法律是人定的,它如果对人不利,就得改变它,用不着不好意思。
刚从
纽约时报上看到一篇文章
A Stroll Through Patent History,Petra Moser,MIT斯隆商学院助理教授,通过对从1851年伦敦世博会开始的各类展会历史进行了详细研究,发现像美英这样有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并未比其他没有专利法的国家贡献更多的创新成果,比如瑞士、丹麦等。在许多地方,没有专利更能保护和鼓励创新,所以直到现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其实对这些东西仍然不感兴趣。
09/30/03 05:35:00,由
cathayan发表。目录:
社会
3条评论
对知识为何成为产权,我有不同意见。知识可以转化成利润,这一点是自古以来就成立的根本事实。如何大规模印刷文字和出版书籍,如何制造枪支弹药,如何生产核能源,甚至中国印度到底在哪里、如何到达,等等,本来就是为了造福掌握某项知识或技术的个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造福全人类。
所谓产权法律等等,是近代发明的、一个社会用来regulate 知识本身和知识带来的利润的一种手段。不见得是唯一的手段,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手段。在我们讨论“好”与“不好”时,需要定义讨论的角度,到底对谁好。比如某项专利法或许对全社会或者是小公司创新者不好,但是对垄断的大公司好得很。
另外一点很要紧的考虑是政治和经济的联系。法律可以说是政治的产物,而政治本身不见得总是致力于造福全人类甚至本国人民,有时政治上的权力恰好掌握在大公司手中,而某些法律对谁好对谁不好,也就不一定了。
Jun 于 09/30/03 23:24:47 发表.
所以才说法律不过是个人造产品,可以是这样,当然也可以是那样,今天偏左,过几天又会偏右,今天对大公司好,明天可能对百姓好。今天讲自由竞争/利润至上,明天就可以是社会进步,人类福利啦。所以那个根本的立场很关键,是左还是右,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知识可以转化为利润这一点并非古已有之,而是很晚才出现的事,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不能转化为利润。是它成为利润促进了法律的产生还是IP法的产生促进了它产生利润,还很有研究的必要吧?
http://blog.cathayan.org/member/1 cathayan 于 10/04/03 23:22:10 发表.
刚从意大利回来,在威尼斯听人说故事,当年就是威尼斯的商人第一个成功地把蚕茧(籽?)藏在镂空的手杖里偷运回欧洲而发财,成为中国以外丝绸的主要产地。再举个例子,过去各地主要的瓷窑都有自己的秘方,绝不外穿;如果秘方成功,自然给这个窑和它的主人带来极大利润,但是也因此极易失传,并且不利社会上技术的交流和创新。怎样制造远航的船只和使用罗盘,怎样制造望远镜的玻璃,中国印度到底在哪里,这每一点知识都是黄金呐。
Jun 于 10/06/03 03:29: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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