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06。 cathayan.org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绝商业转载。
不管你是否认可版权制度,它都是到目前看来最好的激励创新的手段。也有研究表明,人类社会建立版权制度的400年来创新并不比以前多出太多,我想它的研究方法和尺度可能有些问题。
更多情况下,版权是一种短期利益行为,也许真和大的创新没有更多关系,但它的短期效果已经足以激发出一个经济,知识经济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这个基础不牢靠,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近日,国内媒体没见报道,而
金融时报中文网很激动的连续报道了几个消息,包括意大利糖果公司费列罗(Ferrero)起诉仿制其巧克力的中国公司,星巴克在上海起诉使用它名字的一家咖啡店,一些国际著名奢侈品品牌起诉新秀水市场,这三次诉讼全部在中国发生,并得到胜诉的判决。虽然败诉者还在上诉,但已经可以明了法院的态度了。
其实说起来,巧克力的样子,星巴克的牌子确实和创新没有关系,但它们一样是知识产权,不保护就没有这个产业,你想进入这个产业,就得遵守这个规则。而我们必须进入这个产业,这是目前产业链的高端,进入高端就能吃低端,就能游山玩水也来钱。日本有漫画和游戏,韩国有电影电视剧,都在向我们输出,更不要说好莱坞了。如果看新闻联播的公关稿的话,我们可以知道,上头是要这样搞的。
这其实对国内所有依靠知识吃饭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虽然我们还有比日韩要多的禁忌,但经济活跃起来,禁忌是抵挡不住的。
01/17/06 12:35:15,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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