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升级Debian里的Firefox浏览器的话,就会发现它已经改名了,就直接叫做Firefox,去掉了Mozilla一词。这个问题应该在Debian社区内部争论很久了,
LWN上有一个比较全的介绍,大概说一下它的意思。
Mozilla基金会是Firefox和Thunderbird的开发者,它们都在Mozilla Public License协议下发布,是标准的自由软件,但它还不意味着它们可以随意出现在发行版中。
还有一个问题是商标。Mozilla基金会持有所有这些商标(在Firefox里面点帮助,关于),而如何使用商标则要看它的商标政策。其中说,如果你要发布这个软件,并命名为Mozilla Firefox,就要遵守比较严格的规定,包括同Mozilla基金会签订一个协议,同时基本上不对软件进行任何修改。不能增加扩展,搜索引擎不能改变(因为它们都是付了钱的)等等。这同Debian的需求不符。
另外一个方法是发行“社区版”,它允许进行较多的修改,名字上可以用“Firefox社区版”,执行文件可以叫firefox。但基金会仍拥有对此命名的否决权:开发者个人或团队如果发布了低质量的软件并且补救措施不得力的话,它会要求开发者停止使用这个名字。
当然,基金会的目的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需要对商标保持足够的控制,确保它成为品质和安全的保证。这需要保证绝不会有人发布一个称为Firefox的软件,其中却包含有间谍件。我们还希望避免有人以官方名义发布一个不太稳定的高度优化版。
Debian计划的目标却是发布100%的自由软件(除去Contrib和Non-free),这就包括修改代码的自由。但Debian目前发行的Firefox是带有一些补丁的,比如扩展管理器就可以识别多用户系统,这超出了商标政策的许可范围。甚至,Mozilla基金会还要求连安全补丁也不能自己加。当然,Debian项目对这些协议是了解的,他们也一直在考虑这些问题。
而Mozilla基金会也希望能同Debian一同解决这些问题。方案大体是Mozilla认可Debian的能力,允许他们打上自己的补丁,同时使用社区版的名字,但对于Debian的用户来说,他们将没有这些权利。也就是说,Debian用户如果想再修改这个软件包,然后再发布的话,他们就得同Mozilla联系一下。
这等于一个只面向Debian项目的特殊协议,这同
DFSG(Debian自由软件指南)的第8条冲突。那一条要求Debian项目不能有只面向Debian的东西,所有软件必须对所有人包括所有用户在内开放,使用同样的协议。
然后这个讨论就静下来了,也许处于某种非公开的状态。原文作者也说不好情况。如果完全没有达成协议,Debian当然还能以其他的名字来发布这些Mozilla软件,比如Iceweasel就是一个工作代号,也有人提议其他的名字。
Mozilla不会是最后一个希望控制自己软件品质的组织,所以这种问题还会继续存在。也许Mozilla应该放宽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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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是赞成Mozilla的作法的,Debian改名也是正确的作法,至于同DFSG冲突,则应该考虑这个包是否可以换个目录(?)。当然,这事也挺复杂,Firefox现在应用广泛,改名字影响也比较大。
我
搜了下Debian-legal,没有发现有更新的说法。这回改名,不知是因为有最终的理解,还是暂时这么做?哪位有更新消息,说出来听听?